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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4: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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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我中心即日起恢复办理业务。建议通过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APP等网上平台自助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应提前通过上述平台进行网上预约。考虑贷款职工实际困难,我中心在疫情封闭管理期间对贷款职工还款账户未作扣款,该项业务将于4月29日恢复,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疫情封闭管理期间,缴存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视为欠缴。疫情封闭管理期间不能办理的,有时限要求的提取业务,可顺延办理。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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