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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3 16:24: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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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目的及依据

为落实2025年国家关于“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潜力”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减轻购房资金压力,阶段性实行代际互助提取政策。

二、主要内容和解读

(一)政策解析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只能使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住房,或职工(或配偶)与父母、子女共有全部产权的住房,才可以申请提取。代际互助提取政策施行后,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名下住房无需共有产权,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

申请提取购房全款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申请提取贷款首付款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二)适用条件

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款购买的新建自住住房,以及此期间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或工作地)贷款购买的新建自住住房,适用代际互助提取政策。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三)申请材料

购房人的子女、双方父母申请提取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省直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在依据现行提取政策提供身份证件、购房申请材料之外,还应提供足以证明家庭成员真实关系的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印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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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 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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