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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存量贷款保证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1 13: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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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调整目的

为进一步减少疫情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结合实际,调整贷款保证金政策。

二、政策调整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在我中心留存贷款保证金的,凡符合贷款信誉良好、项目未有逾期贷款(连续三期、累计六期)条件的,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补充协议》,贷款保证金予以全部返还。

三、业务办理要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补充协议》(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返还贷款保证金申请(加盖公章);

3.贷款保证金交纳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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