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职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二)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注意事项
(一)2025年5月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三)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内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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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 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