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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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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发布时间:2024-09-13 13: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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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4.0.22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发横记账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办理错账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因单位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单位申请发起错账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错账调整时应与职工核实;2.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操作错误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错账调账,并改制涉及错账的单位或职工;3.因其他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错账调整。

三、申请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调账要求的单位。

四、办理材料

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错账调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涉及错账职工本人签字);

2. 调错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下载表格:《错账调整申请表》

    下载地址: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下载中心-缴存下载。

五、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相关材料至中心窗口提出业务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并出具相关业务办结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6:00 (午间设值班岗)

七、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归集6号窗口-23号窗口

八、办理机构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31-96899

投诉电话:0431-827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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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 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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