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4.0.22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发横记账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办理错账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因单位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单位申请发起错账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错账调整时应与职工核实;2.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操作错误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错账调账,并改制涉及错账的单位或职工;3.因其他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错账调整。
三、申请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调账要求的单位。
四、办理材料
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错账调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涉及错账职工本人签字); 2. 调错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
注:下载表格:《错账调整申请表》 下载地址: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下载中心-缴存下载。 |
五、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相关材料至中心窗口提出业务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并出具相关业务办结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6:00 (午间设值班岗)
七、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归集6号窗口-23号窗口
八、办理机构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31-96899
投诉电话:0431-827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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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 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