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添加(取消)共同还款人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
三、申请条件
贷款结清前,该笔贷款为正常还款状态,可添加或取消共同还款人。
四、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共同还款人银行卡原件。
五、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至中心窗口提出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6:00(午间设值班岗)
七、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资金使用科
八、办理机构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31-96899
投诉电话:0431-827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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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 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