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页面底部“业务办理”,选择“内部转移”。
提示:申请人本人账户需为封存状态才可办理此业务。
第二步:在“我要申请”页面中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转移”。
第三步:在页面中核对个人账户信息,填写转入单位相关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四步:点击右侧图标上传图片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第1项和第4项为必要材料,每项需至少上传一张材料图片,如有其他佐证材料可通过第2、3项上传图片。
第五步:提交成功后弹出提示框,内部转移申请完成。
第六步:在“申请记录”页面可查询内部转移业务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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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