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个人网厅,点击页面左侧“提取”,选择“契税支出提取”。

第二步:在契税支出提取的“个人信息”页面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申请人手机扫描二维码完成授权签字。

第五步:有可复用的材料,系统会直接复用并反显相关信息;无可复用的材料,需申请人在“房屋凭证”中选择“房屋所有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输入相应的号码后房屋相关信息会自动反显(如名下有多套房产,请在弹出的界面中选择与填写信息一致的房产)。输入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提示:
1.输入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
2.输入房屋所有权证号时,其中的“ ( ) ”必须使用英文输入法。
第六步:在“收款信息”页面中选择银行卡(需为本人建行一类储蓄卡),如银行卡未绑定,可直接输入银行卡号完成绑定。点击下方右侧图标按要求上传图片材料。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房屋权利人为配偶的,另需上传配偶身份证图片、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图片。
2.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点击其他图标上传不动产权证图片和契税完税证明图片。
3.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4.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七步:确认提取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八步:申请人使用微信扫描弹出的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确认通过后提取申请提交成功。

第九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可在个人网厅首页的“提取明细”中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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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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