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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网上操作指南

提取网上操作指南

物业费支出提取操作指南(小程序)

发布时间:2026-04-17 15:53: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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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页面底部“业务办理”,选择“物业费支出提取”。

第二步:在物业费支出提取的“个人信息”页面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有可复用的材料,系统会直接复用并反显相关信息;无可复用的材料,需申请人输入相关信息,在“房屋凭证”中选择“房屋所有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输入相应的号码后房屋相关信息会自动反显(如名下有多套房产,请在弹出的界面中选择与填写信息一致的房产)。输入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提示:

1. 输入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

2. 输入房屋所有权证号时,其中的“ ( ) ”必须使用英文输入法。

第五步:在“收款信息”页面中选择银行卡(需为本人建行一类储蓄卡),如银行卡未绑定,可直接输入银行卡号完成绑定。点击下方右侧图标按要求上传图片材料。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 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房屋权利人为配偶的,另需上传配偶身份证图片、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图片。

2.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点击其他图标上传不动产权证图片。

3.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4.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核对到账银行卡及提取金额后点击“确认”。

第七步: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

第八步:弹出提取申请提交成功提示框,提取申请完成。

第九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可在小程序首页中点击“我的业务”。

在“我的业务”界面输入相应的查询时间,点击“查询”即可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如复核不通过,请查看“退回原因描述”所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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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审:韩 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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