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个人网厅,点击页面左侧“提取”,选择“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步:核对个人信息,已婚的会在“婚姻状况”栏显示“已婚”并需核对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及配偶点击“电子签名”扫描二维码后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根据申请人情况在“房租金额”栏中输入月房租金额,在“提取金额”栏中输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提示:
输入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
第五步:核对收款账户信息,选择已绑定的建行一类储蓄卡,点击下方右侧图标上传材料图片,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申请人为单身的,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
2.申请人为已婚的,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银行卡正面图片和结婚证图片。
3.除需上传上述材料图片外,还需上传租期内的公共租赁合同图片。
4.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5.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确认提取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申请人使用微信扫描弹出的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确认通过后提取申请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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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