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页面底部“业务办理”,选择“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步:核对个人信息,已婚的在“婚姻状况”栏选“已婚”并核对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及配偶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在材料信息的“房租金额”栏中输入月房租金额,再到提取信息的“提取金额”栏中输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
第五步:核对收款账户信息,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银行卡需为建行一类储蓄卡,点击下方右侧图标上传材料图片,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申请人为单身的,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
2.申请人为已婚的,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银行卡正面图片和结婚证图片。
3.除需上传上述材料图片外,还需上传租期内的公共租赁合同图片。
4.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5.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确认提取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
第八步:弹出提取申请提交成功提示框,提取申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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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