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个人网厅,点击页面左侧“提取”,选择“加装电梯”。
提示:加装电梯房屋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可申请线上办理,房屋在配偶或双方父母名下的,暂不可在线上申请办理,需携带材料到柜面办理。
第二步:核对个人信息,已婚的会在“婚姻状况”栏显示“已婚”并需核对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及配偶点击“电子签名”扫描二维码后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在“房屋地址”栏中写入加装电梯房屋详细地址(精确到房间号),“发票总金额”栏中写入实际花费票据金额。在“提取金额”栏中写入本次提取金额,输入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核对收款账户信息,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银行卡需为建行一类储蓄卡,点击下方右侧图标上传材料图片,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
2.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点击其他图标上传街道办事处公示备案文件复印件图片(含施工费用分摊方案及出资人名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图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图片、加装电梯个人实际出资凭证图片。
3.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4.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确认提取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申请人使用微信扫描弹出的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确认通过后提取申请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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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