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页面底部“业务办理”,选择“加装电梯”。
提示:加装电梯房屋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可申请线上办理,房屋在配偶或双方父母名下的,暂不可在线上申请办理,需携带材料到柜面办理。
第二步:在加装电梯的“个人信息”页面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及配偶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在“提取信息”页面的“房屋地址”栏中写入加装电梯房屋详细地址(精确到房间号),“发票总金额”栏中写入实际花费票据金额。在“提取金额”栏中写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在“收款信息”页面中确认收款账户信息,银行卡需为建行一类储蓄卡,并点击下方右侧图标按要求上传图片材料。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
2.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点击其他图标上传街道办事处公示备案文件复印件图片(含施工费用分摊方案及出资人名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图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图片、加装电梯个人实际出资凭证图片。
3.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4.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
第七步: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本次提取申请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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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