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个人网厅,点击页面左侧“提取”,选择“偿还商业贷款提取”。
提示: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的,首次提取需在中心柜面办理,已在中心建立档案再次提取时可通过中心个人网厅或微信小程序办理。
第二步:核对个人信息,已婚的会在“婚姻状况”栏显示“已婚”并需核对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及配偶点击“电子签名”扫描二维码后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商贷信息查询授权书、个人征信授权书并签字授权。
第四步: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复用记录,相关信息自动反显,输入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核对收款账户信息,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银行卡需为建行一类储蓄卡,点击下方右侧图标上传材料图片,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房屋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的,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
2.房屋在申请人配偶名下的,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银行卡正面图片及结婚证图片。
3.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点击其他图标上传最近2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图片。
4.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5.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确认提取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申请人使用微信扫描弹出的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确认通过后提取申请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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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