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全省政府网站
首页

提取网上操作指南

提取网上操作指南

租房提取业务操作指南(个人网厅)

发布时间:2022-09-15 14:36:31 来源:
字号: 打印: 分享:微信 微博

第一步:电脑打开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网站(http://sgjj.sgj.jl.gov.cn)主页,点击“个人网厅”登录。


第二步:进入个人网厅登录界面,已注册的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附加码后点击“登录”。


第三步:进入个人网厅界面后在“提取”类业务界面点击右侧的“新增提取申请”按钮。


第四步:在提取材料新增界面按提示填写内容后提交申请。

提示:

1.提取原因需选择“租住商品房”或“租住公租房”。

2.所属人群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普通人群、多子女人群、新青年、新市民”其中之一。

3.选择卡类型选“储蓄卡”,未绑定银行卡或需变更收款账号的可直接在收款账号栏中输入建行一类储蓄卡号,点击“修改”完成变更。

4.提交申请之前须点击“试算”按钮,算出可提取金额。

5.输入提取金额。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试算金额额度,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一年租金额度。

6.点击下方“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认证,输入验证码后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法律责任告知书》”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进入上传影像界面后点击右侧“上传材料”按钮,上传影像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单身的普通人群或青年人租住商品房提取的,只点击上方第一个按钮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正面三张图片。

2.已婚的普通人群或青年人租住商品房提取的,点击上方第一个按钮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正面三张图片,再点击下方第二个按钮上传结婚证图片。

3.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的,除需上传普通人群所需影像材料外,家庭成员在同一户籍内的需上传居民户口簿图片,不在同一户籍内的还需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图片。

4.新市民租住商品房提取的,除需上传普通人群所需影像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配偶)的居民户口簿等户籍佐证材料图片。

5.如租住的是公租房,除上传普通人群需上传的图片外,另需上传租房合同图片。

6.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7.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上传完影像材料提交申请后完成提取申请,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如需查询提取审核结果可登陆个人网厅进入“提取查询”界面,按时间段输入提取申请时间再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该笔业务的受理状态。

提示:

1.如果业务被退回会标注退回原因。

2.业务办理成功后业务受理状态显示已复核,此时申请人的资金已到账,可以通过联名卡进行查询。

TOP

微信二维码

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