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打开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单位网厅登录页面,点击“注册”。

提示:缴存单位需与中心签订网上营业厅用户协议,并提交网络服务平台开通申请表获得批准后可注册单位网厅。
第二步:按要求填写单位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单位网厅注册完成。

提示:
1、单位经办人信息需与中心系统内留存的信息一致,系统内留存经办人信息不准确的,需将经办人信息更正后再注册。
2、开通单位网厅后,缴存单位如变更经办人,请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柜面办理信息变更业务,由于单位变更不及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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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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