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个人网厅,选择“贷款”下拉菜单“我的贷款”,在变更及还款业务栏点击“补签贷款征信授权书”。
第二步:进入业务办理签字界面,点击“电子签字”,扫描微信二维码进入手机签字流程。
第三步:点击“电子签字”,在提示界面中点击“确定”。
第四步:仔细阅读《个人征信授权书》内容,点击“电子签名”。
提示:进入签字环节后,调转手机方向,确保签字方向与“绘制签名”方向保持一致,签署本人姓名后点击“确认”。
第五步:采集客户签名成功后,回到电脑端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第六步:回到电脑端后,点击“签名完成”,弹出“温馨提示”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进入资料上传界面,点击本地上传。上传主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后,点击提交。
第八步:弹出提交成功对话框,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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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