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个人网厅,点击“业务进度查询”下拉菜单“预约申请”。
第二步:机构信息选择“办事大厅”,业务类型选择“贷款申请”,选择办理日期并确定办理时间后提交。
提示:办理日期可选择未来五个工作日。
第三步:提示预约成功并生成预约编号,点击“确定”。
提示:
1.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预约自动作废。
2.预约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预约记录。也可在“我的预约”栏中查询预约结果。如计划有变可点击“撤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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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韩雪 复审:吕志标 终审:孙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