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能:
1.负责中心党务工作;
2.负责中心工会工作;
3.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起草、审核中心各类行政公文,处理中心收到的各类文电和中心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会议的组织安排,整理和起草会议纪要、决议、决定等文字材料;
7.负责中心档案综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调配、盘点和报废工作;
9.负责中心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0.负责中心后勤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管理科职能:
1.负责组织预算资金的计划编制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中心本级经费执行的核算工作;
4.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方案,提出资金调度建议;
5.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定期与办公室共同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6.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及综合分析工作;
7.负责会计档案的建立及移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归集科职能: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编制、执行本部门的归集、提取使用计划;
2.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补缴等业务;
3.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公积金年度结息及打印存档工作;
5.负责本部门征信使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使用科职能: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编制部门资金使用计划;
2.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分解、落实和推进目标的实现,并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为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决策提供建议;
4.负责与合作银行、开发中心沟通协调工作,并起草有关合作协议;
5.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审核、审批、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
6.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贷款业务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本部门档案的建立及移交工作;
8.负责资金归集科征信使用工作;
9.负责日常个人信用信息、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的查询业务操作、不良信息告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科职能:
1.负责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缴存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对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进行处理;
3.负责对本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开展内部稽核工作;
4.负责征信业务管理;
5.负责处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信访投诉工作;
6.负责对未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职能:
1.负责组织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起草与实施工作;
2.负责制订中心信息系统及设施的安全维护内容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网络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4.负责相关信息化设备及电子办公用品的采购业务;
5.负责管理中心应用软件的升级、修改和日常维护工作;
6.负责中心数据库系统的配置、维护、备份及恢复;
7.负责中心机房设备的验收、登记、管理、维护及报废工作;
8.负责中心各业务部门的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
9.负责中心机房的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理及上报工作;
10.负责管理信息化外部维护人员;
11.负责提供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技术支持;
12.负责征信差异数据的修改;
13.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建立及移交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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