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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网上操作指南

提取网上操作指南

契税支出提取操作指南(小程序)

发布时间:2026-11-03 15: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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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小程序,点击页面底部“业务办理”,选择“契税支出提取”。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页面核对个人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需到“业务办理”页面中点击“个人信息修改”更正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确认无误的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申请人阅读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并点击“电子签名”,按照提示完成签字授权。

提示:

1. 授权签字应规范书写、字迹清晰;

2. 有两个授权人的需依次签字授权。

第四步:有可复用的材料,系统会直接复用并反显相关信息;无可复用的材料,需申请人在“房屋凭证”中选择“房屋所有权证号”,输入相应的号码后房屋相关信息会自动反显(如名下有多套房产,请在弹出的界面中选择与填写信息一致的房产)。输入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

提示:

1. 填写“不动产权证号”的,例如:吉(20XX)长春市不动产权第XXXXXXX号 ,横线以上部分需全部填写,其中“( )”需使用英文输入法;

2. 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的,例如:长房权字第XXXXXXXXXX号,只需填写数字部分;

3. 填写的提取金额不可超过本次最高可提取额。

第五步:核对收款账户信息,已绑定建行一类储蓄卡的选择该银行卡;未绑定银行卡的可添加银行卡,银行卡须为本人名下建行一类储蓄卡。银行卡选择完毕后点击下方右侧图标按要求上传图片材料。阅读并勾选《提取承诺书》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示:

1. 上传材料凭证仅支持手机拍照上传,不可导入手机相册图片;

2. 点击第2项右侧图标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银行卡正面图片,房屋权利人为配偶的,另需上传配偶身份证图片、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图片。

3.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点击其他图标上传不动产权证图片和契税完税证明图片。

4. 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5. 上传银行卡图片必须与中心系统绑定的卡号一致。

第六步:核对提取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七步:勾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点击“下一步”,通过人脸识别确认身份信息。

 

第八步:弹出提取申请提交成功提示框,提取申请完成。

第九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可在小程序首页中点击“我的业务”。

在“我的业务”界面输入相应的查询时间,点击“查询”即可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如复核不通过,请查看“退回原因描述”所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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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付哲坤 复审:韩 雪 终审:孙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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